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2W*** | 2024-12-1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蘇E9T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