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97*** | 2024-12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