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R·0***6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(biāo)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(biāo)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(dāng)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