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QE2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